(2024.01.05)--
飲食業職工總會在2023年初接到泰喜越幾位工友求助,指他們被僱主解僱時,將合約缺勤紀錄,扣薪達到1/2及1/3不等。飲總協助工友提交文件追討,經過半年的排期審訊,法庭頒令工友勝訴,成功追回應得的補償。工友在24年初前往工會致送感謝狀,個案得到解決。在此感謝工友對工會的信任。
除了以上工友外,工會不時收到勞資糾紛的求助,以下是一些「溫馨提示」:
時刻切記要將僱用合約留底,一式兩份,以便有需要時能有「白紙黑字」參考。如果僱主沒有提供副本,至少應該用手機拍照存底。
不論長工、兼職、臨時工,只要員工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,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,就是俗稱「418」的「連續性合約」,可享有法定假日、休息日及有薪假期等權益。
不論工作長短,即使是只受僱一日的「炒散」工,僱主亦須為員工供強積金。
認清「真合約」提防「假自僱」,《僱傭條例》的保障只應用於僱員和僱主,簽約前要小心留意僱用條款。
如各位工友遇到勞資糾紛,例如拖欠人工、假期、無供強積金等等問題,請聯絡工會熱線2394 8261。